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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可转让.分渠道授权】低价办理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次数:49        返回列表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可转让.分渠道授权】低价办理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如下:


  • 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许可证2类.png


    根据相关政策【私企已经不可以申请】该许可证,只有国资背景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不过就算符合这一条件,想要申请下来视听许可证还是非常难的。


    目前想办理此类许可证的都考虑收购带网络视听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公司,或者考虑视听许可证分渠道的授权,可根据自己想要上的平台授权使用。


    目前有独 家委托的广州公司带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制作许可证转 让,感兴趣的老板可以随时私信了解公司详细情况


    有需要的企业了解可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操作方法和流程以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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